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妇联的精心指导下,我区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国妇女十大和广东妇女十一大会议以及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促进妇女发展,切实履行职能,维护妇女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区委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区妇联按照区委的要求,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成立了区妇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清城区妇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本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全区各级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深刻领会有关领导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的抓手和平台,以“服务妇女办实事,创先争优强队伍”为主题,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好、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为标准,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与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大力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坚持党建带妇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丰富活动载体,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今年3月,市妇联授予源潭镇“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镇”荣誉称号;授予源潭镇大龙村、石角镇城中居委“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东城街妇联主席宗卫平同志被全国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二、深化主体活动,推动城乡妇女发展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现“推动城区新一轮大发展,全面加快融入珠三角”目标建功立业。一是加大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力度。各级妇联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妇女学校、科技文化中心等阵地,联合劳动、农办、科协等有关部门,组织农村妇女参加栽种养殖、家政服务等技术技能培训班,一年来全区各级妇女组织开办各类培训班4期,参加学习的妇女共3000多人次,为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争创“巾帼文明岗”是教育引导行业女性为“两个率先”服务的有效载体。各级妇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结合各行业各系统特点,健全完善 “巾帼文明岗”的动态管理和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拓展创建领域,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开展学政治、学文化、学技能、学法律、学现代科学知识“五学”活动,进一步激发妇女创新、创造、创优的活力,创建了一批学习型、创新型、诚信性、奉献型的示范岗。华侨中学、清城中学、新北江小学、先锋小学、古城小学被省妇联授予广东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横荷街中心小学和石角中心小学被市妇联授予清远市“巾帼文明岗”称号;东城街第一初级中学等8个岗被区妇联授予清城区“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三、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全区各级妇联坚持以妇女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妇女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任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不断提高全社会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心妇女儿童进步发展的责任意识。同时,组织广大妇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各级妇联以“三八”妇女维权周为契机,深入到农村、社区,面向妇女、面向社会,特别是面向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3月初,我会与市妇联、综治办、司法局主办,市委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协办的“维护妇女权益,给力幸福清远”——清远2011-2015年妇女普法暨“三八”妇女维权周启动仪式在城市广场举行。参加活动的有市、区领导及各单位负责法制宣传的人员。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卫生保健等服务,同时向现场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平安家庭手册》、《维权服务卡》、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接待咨询人数达200多人。大力营造了反对家庭暴力,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一年来,我会认真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依托“妇女之家”,打造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今年6月,我会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充分发挥维权调解的职能作用,对于妇女群众反映上来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深入调查了解,做好有关思想工作,切实保障受侵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建立完善信访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热情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对重要案件主要领导能亲自组织协调处理;二是我会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维权网络的作用。现全区各级妇女组织维权网络健全,设有维权服务站132个,村居妇女“四禁”组织132个,家庭暴力投诉点11个。我会积极指导基层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一般的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三是积极为妇女群众提供帮助。一年来,我会共接待信访42宗,其中来访19宗、来电22宗、来信1宗,调处率达到100%,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我们都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跟踪,件件有回音,件件及时有落实。切实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深化了妇联的维权力度。今年我区源潭镇大龙村被省妇联、省综治办联合授予“平安家庭”先进示范村荣誉称号。现在,全区各级妇女组织上下联动,营造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的氛围,为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的稳定作出了贡献。
四、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系列活动
在“三八”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一是隆重举行庆“三八”女干部座谈会,纪念第101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座谈会上,全区近百名女干部欢聚一堂,共同畅谈妇女在推动城区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相互交流工作中的体会,分享生活中的感悟与经验。二是区直机关妇委会组织区直单位妇女干部300多人到广州海心沙、新电视塔参观学习。通过这次活动,培养了女干部的团队意识,增进了交流和了解,活跃了女干部身心。三是开展情系困难老党员慰问活动。慰问党龄50年以上的困难女党员共 21名,送去慰问金共计1.05万元,来自“娘家人”的温暖让她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在母亲节开展关爱女性行动。今年母亲节前,全区各级妇女组织积极开展了各种关爱活动,为广大母亲送上节日厚礼。一是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等舆论宣传阵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母亲博大的胸怀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母亲、热爱母亲、理解母亲、孝敬母亲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了贫困及单亲特困母亲家庭21户,送上慰问金6300元。三是召开了部分老妇联领导干部座谈会。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开展关爱儿童行动。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庆祝2011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的通知》(城区委办发电[2011]26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六一”节慰问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儿童进一步感受到节日的快乐和温暖。在“六一”节当天上午,我会党员干部到源潭镇高桥社区和洞尾村走访贫困儿童和孤儿,勉励他们勇敢面对各种困难,刻苦学习,长大后做对社会有用的人,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并代表区妇联机关干部送上节日慰问金及儿童礼物。“六一”期间,我会与卫生局联合开展了健美儿童评选活动,共表彰健美儿童1802名。
在“七一”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我会与区文体局、清远市宗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了“清城区‘宗兴杯’女子羽毛球赛”。来自全区各街镇和区直各妇委会共11支代表队近百名运动员参赛,比赛分别设置有团体、单打、双打等三个奖项。全体运动员充分发扬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顽强拼搏的精神,赛出了水平,赛出了风尚,充分展示我区新时代广大妇女的魅力风采。
在“国庆”节期间,区妇联与区宣传部、总工会、团委、旅游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2011情定卧龙五洲世纪城”大型集体婚礼。99对来自我区各条战线的新人们在凤城广场举行婚礼,共同庆祝伟大祖国62华诞。活动有花车巡游、迈步幸福长廊,共饮交杯酒等环节,旨在展示青年人追求美好生活,倡导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的精神风貌,同时也为热爱生活、忠于爱情的夫妇留下一个美好、永恒的纪念。
五、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开展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救治和“先心病”患儿救治活动。关爱贫困妇女儿童的健康,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是建设幸福清城、提升妇女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政府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为部分贫困妇儿提供“两癌”免费筛查、救治和“先心病”患儿救治,是市妇联系统今年所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之一。区妇联积极响应市妇联号召,印发了《清城区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救治和“先心病”患儿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妇联系统一年内为1000名以上妇女提供“两癌”免费筛查,并为贫困“先心病”患儿及“两癌”妇女患者提供救治。至目前止,已为1700名妇女提供“两癌”免费筛查,为9名“先心病”患儿实施了救治。
(二)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乡村)活动。2011年,为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承诺的2011年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的重要工作,为帮助和引导家长朋友转变教育观念、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知识和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自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民生项目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妇联及各中心学校等部门积极响应省、市妇联号召,一年来在全区共开展共127场家庭教育讲座,发放各种宣传教育资料共7万多份,使更多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子方法,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三)继续做好扶贫助困工作。一是利用节日走访慰问困境妇女儿童,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今年春节前夕,我会干部怀着一份对困境妇女儿童的关爱之情,对单亲特困母亲和困境儿童以及生活困难的妇代会主任进行了亲切慰问。此次春节慰问活动,慰问单亲特困母亲、困境儿童和妇代会主任共 65名,送去慰问金共计2.09万元和60张棉被,使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二是继续开展“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大联盟”行动。今年,我们积极响应省、市妇联的倡议,开展新一轮的“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大联盟”行动,各级妇联发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各级妇联干部积极参与援助行动,纷纷与困境儿童结对,共募集援助资金94500元,帮扶了137名困境儿童。
(四)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有关工作。农村妇女小额贷款工作的开展,不仅为妇女增收致富搭建平台,也切实为农村妇女解决发展生产的资金问题,是为农村妇女实现增收致富的有力支持,对妇女创业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根据省、市妇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会结合实际,召开了有关会议,对小额贷款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到已率先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佛冈县学习取经,目前,我会正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制定措施,力争在今年内下发《清城区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我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能够顺利开展。
(五)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有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暑期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在今年的暑假期间,我会牵头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关工委制定印发了《清城区“携手关爱留守儿童缤纷夏日快乐成长活动方案》,以开展“五个一”活动让全市广大留守儿童度过一个充实、快乐、难忘、有意义的暑假。同时印发了4千封“致全区留守儿童家长一封信”,由各街镇成员单位以各种形式派发到留守儿童家中,呼吁留守儿童父母积极关注子女的生理心理健康,尽可能以多种形式与孩子交流,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六)开展“儿童友好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根据省、市妇联的部署,我区妇联结合实际,与洲心街道妇联在光明社区开展了创建“儿童友好示范社区”的工作。为了培育儿童健康成长,我们以光明社区为基础,努力整合社区、家庭、学校、社会力量等资源,为该社区儿童开辟了一个公益型、专属型、学娱型相结合的关爱、平等、尊重的成长空间,以促进儿童工作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该社区“儿童友好示范社区”的创建,得到了省、市妇联的充分肯定,并受到了家长的好评。
(八)开展援建母亲安居房活动。在2011年通过全区各街镇妇联深入调查摸底,把急需援建“母亲安居房”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上报省、市妇联,在此基础上经我会研究确定东城街江东村村谭爱金家庭、源潭镇大龙三和村张翠英家庭、飞来峡镇大围村李彩红家庭为援建对象,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省妇联的要求,对三户家庭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的反对意见,使到该项目能顺利开展实施。严格按省妇联援建“母亲安居房”工作七项工作流程,要求3个镇街妇联按要求、程序严格把关,按照援助条件逐项核实,按时按质做好资料上报工作。通过整合力量,多方发动,想方设法筹措资金80000元(其中市妇联30000元、区妇联30000元、东城街10000元、源潭镇和飞来峡镇各5000元),帮助单亲母亲援建母亲安居房3间,切实解决单亲母亲住房困难问题,余下不足资金则由上述三户援建家庭及其亲属共同筹措。妇联指定村委会妇女主任负责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及建设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及资金运作。
六、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女性进“两委”的有关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为村(社区)换届选举打好基础,全力打造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1月初,我会全面完成在全区132个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挂牌工作,并切实抓好“妇女之家”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石角镇城中社区居委会被省妇联授予全省首批“妇女之家”示范点荣誉称号。
在2011年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中,区妇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主动介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了女性进入两委的各项工作。我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已圆满完成。全区132个村(社区)“两委”均有女干部当选,共选举女性当选“两委”委员259席(共143人,116人交叉任职),女性干部配备率100%。其中,65个农村党支部,配备女支委40人,67个社区党支部,配备女支委79人;65个村民委员会,配备女委员75人,67个居民委员会,配备女委员179人。
通过此次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了各村(居)妇代会班子,加强了妇联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增强了妇联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切实做好2001-2010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为了更有效地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我会积极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能作用。2001年以来,区妇儿工委从妇女儿童的需求和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清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清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切实抓好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今年1月份,我会下发了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清远市清城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区妇儿工委字[2011]2号),要求各街镇妇儿工委、区各成员单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在数据的采集、整理和汇总等方面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收集终期评估的指标数据,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指标的填报工作,写好两个《规划》终期评估监测报告,全面了解全区2001-2010年“两个规划”的实施成效,掌握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总结十年来实施“两个规划”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有益经验,找出我区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明确未来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提出促进我区妇女儿童进一步发展的意见建议,为制定实施我区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奠定基础。3月23,由市妇联副主席何冬娟率领的清远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检查组等一行六人对我区2001-2010年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汇报、看资料、座谈会及入户调查问卷等一系列检查,市检查组对我区实施两个规划工作基本满意,从终期监测评估结果来看,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均已达到了终期目标要求。
八、统筹兼顾,抓好其它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做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制定扶贫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认真开展扶贫工作。一年来,我会干部多次走访贫困户,了解关心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帮助他们制定生产计划,给他们送上扶持资金3200元,为清城区争当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和完善区妇联各项工作制度。 我会根据区纪委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和漏洞,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既将解决问题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机制制度,又在不断完善制度中促进问题的解决。如结合当前区妇联工作的实际,总结好的做法,提炼好的经验,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制定了《清城区妇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案》,在主要的制度上加以详细具体,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促进妇联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区妇联原有车辆等内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尽可能从制度上杜绝问题发生的漏洞。
(三)做好对外联谊工作,促进对外交流活动。我会始终致力于与海内外妇女各界的联谊交往,不断加强与港澳台等妇女组织的联系。今年9月,以叙利亚妇女联合总会主席玛吉黛·卡提蒂为团长的叙利亚妇女代表团莅临我区进行友好访问, 代表团一行先后到我区洲心街道光明社区、东城街道莲塘二村视察,实地了解我区妇女创业、娱乐生活和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玛吉黛·卡提蒂在视察后表示,清城区山清水秀,城市面貌良好,旅游资源丰富,在社区建设和妇女工作上有很多先进经验,让人印象深刻。她希望今后能继续加强叙中两国妇女特别是基层妇女之间的联系,区妇联有关领导也表示希望通过与叙利亚等更多地方妇女组织进行交流、扩大联谊、互助合作,共同做好服务妇女和促进妇女创业的工作。
(四)积极配合,全面完成其他各项工作。我会结合实际,按照区创建文明城市要求,积极配合区创建办做好相关工作,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 “五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安全生产及青少年道德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年来,在各级妇女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妇联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妇女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妇女培训力度不够大、妇女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度仍需加快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努力开创我区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明年工作要点
1、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两新组织”中逐步建立妇女组织。
2、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2、继续开展妇女增收致富工作,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3、拓展社区妇女工作领域,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力度。
4、认真抓好“三八”节、“母亲”节、“六一”节等庆祝活动,活跃妇联工作。
5、继续推进“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大联盟”行动、“爱心手牵手”救助孤贫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天使医疗行动”——“半边天”救助活动等工作。
6、继续抓好母亲安房居援建工作。
7、制定我区2011-2020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8、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妇联干部的社会工作能力。
9、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有关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