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1年上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持续推进法治清城建设。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协调组织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3月份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二是对全区各街镇、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年度书面述法述职,逐渐形成述法制度化、常态化;三是牵头组织我区2020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并取得考评等次为优秀的成绩。四是组织落实法治清城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工作,分别对8个街镇、18个区直及市驻区单位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五是积极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启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各镇街集中行使第一批8个部门299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
2.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截至2021年6月,共出具238份法律意见;参加区委常委(扩大)会议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7次,审议49项议题,多次参加协调会。
3.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能。截至2021年6月共处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7宗;共收到各级法院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共14份;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宗,已审结12宗。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25次,其中,区政府领导出庭6次。
(二)坚持高位推动,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印发《清城区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八五”规划实施为主线,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二是不断推动法治阵地建设,3月清城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飞来湖湿地公园内落成并投入运行;5月我区洲心一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被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确定为第三批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三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的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全区各单位认真做好民法典宣传,普法办结合实际重点到辖区内大型企业开展民法典讲座宣传。四是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依托凤城公园江边宣传栏、顺盈广场、城市广场电子宣传屏、公法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窗口等阵地做好日常普法宣传,积极打造好FM88.7电台法治清城栏目讲好法治故事,利用清城政法、清城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普法宣传。
2.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切实抓好我区参评全省示范创建项目申报工作,配合完成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地核查工作。二是积极配合乡村振兴样板工作,加快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按照省级示范创建标准打造洲心凤翔社区、横荷车头村、源潭新马村和石角石岐村成为省级示范民主法治村(社区)。
3.注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区内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并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启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召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署会暨2021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对8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平稳承接打好了基础。
(三)坚持高标准严控风险,强化特殊人群管控
1.强化特殊人群监管。截至2021年6月全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9人,解除矫正措施151人,共列管556人。目前在册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共404人,协助监狱、戒毒所开展远程会见266宗。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学习活动24场次共424人次、社会公益活动12场次共133人次,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教育活动4170人次。
2.扎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全区现有2447名刑满释放人员,
截至2021年6月,我区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共261人,其中监狱刑满释放人员有131人,解矫人员130人,帮教总人数261人,安置帮教率达到100%。
(四)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截至2021年6月,全区共有191个调解委员会,调解员1053人,今年1-5月,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总数824宗,其中成功787宗,涉及金额1538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5.52%。
2.充分发挥驻所调解室作用。截至2021年6月,全区8个驻所调解室共调处派出所出警处置后移交的各类矛盾纠纷744宗,调解成功708宗,调解成功率为95.2%,有效消除矛盾纠纷潜在隐患,减轻基层社区民警的压力,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3.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机制。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的设立,促进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建设,缩短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实现合法权益的时间,截至2021年6月,共收案230件,其中调解成功142件,移送起诉84件,办理中4件。
(五)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1.积极服务民生建设,提高公证服务质量。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的需要,全力打造优质公证服务,切实履行公证职责,截至2021年6月,清远市城中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888件。
2.优化便民为民服务机制,改进法律援助模式。截至2021年6月,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99宗: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47宗,刑事法律援助辩护或代理案件252宗;接听法律援助求助咨询电话388个,接待求援群众241人次。
3.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功能,推动平安清城建设。截至2021年6月,全区47名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829件,人民调解13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77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件,有力推进法治清城、平安清城建设。
二、主要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我们的工作仍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部门间存在不均衡现象。不同部门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存在差距,个别部门依法行政基础工作相对薄弱、行政机关内设法制机构力量有待加强,统筹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存在差距。
(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涉及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职权,根据区委编办的文件,8个镇街共下达303个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但目前综合执法办人员未能及时到位,法制审核人员也未能按要求配备,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保障不足。
(三)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程度不高,教育矫治质量有待提高;社区矫正宣传力度不够,难以取得基层组织、社区居民全面配合。
三、下ー步工作计划
2021年下半年,我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谋划好我区法治清城五年规划,凑备召开清城区第三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积极做好法治清城建设各项工作。
(二)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做好2021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凑备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做好全区领导干部案件庭审旁听工作。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掌握我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积极配合推进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效率;强化以执法案卷评查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深入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到自然村(村民小组)工作;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指导;继续推广运用广东慧调解智能移动调解平台,督促各调委会积极使用广东慧调解智能移动调解平台;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
(五)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以新公共法律服务中建设为依托,全面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切实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发挥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加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力度,发动法律顾问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到村(居)工作服务水平。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继续全面推行“五个ー”教育矫治模式,大力开展震撼警示教育、国学教育、“每月一主题”教育,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段教育和线上线下教育等。推动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范畴。继续探索“智慧矫正”建设,根据上级的部署推进远程视频点名系统向司法所延伸。积极推进与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司法机关数据共享,扩大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五级联通覆盖面。
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