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熙霖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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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熙霖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星村辖区内(源潭镇峡山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环保设备3100套,其中废气处理设备2500套/年,废水处理设备600套/年,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及其辅助用房。 |
环评机构 | 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人员采用移动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施工期间设置围挡,并洒水抑尘,对临时堆放物料采取遮盖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运至指定的堆存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与保养。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粉粉尘、塑胶焊接有机废气、烤粉固化有机废气、喷漆有机废气和漆雾、天然气燃烧废气、除锈产生的硫酸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切割烟尘(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简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打磨粉尘(颗粒物)经自然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颗粒物)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喷粉粉尘(颗粒物)经滤芯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塑胶焊接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烤粉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密闭收集及水帘柜处理的喷漆有机废气及漆雾(VOCs、二甲苯、颗粒物)一起进入两套“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硫酸雾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定时喷洒除臭器且相关池子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臭气浓度、氨、硫化氢)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塑胶焊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来表征)无组织厂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者;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非金属热处理炉”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较严者,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包括清洗废水(溢流水洗废水和水洗池更换废水)、更换的处理池液、喷淋塔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水喷淋塔废水和水帘柜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各类生产废水经物化(隔油+混凝+芬顿氧化)+生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源潭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的较严者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源潭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依托的污水处理单位可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和碎屑、金属粉(烟)尘、塑料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给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水性漆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旧滤芯等交给专业公司处理;废原料包装桶、废机油、油性漆渣、药剂池沉渣、污泥-生产废水、废活性炭、废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